今天,是雨天。 我有些讨厌雨天。窗外的雨淅沥淅沥地下着,吵醒了正在睡梦中的我。我有些不耐烦地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翻身下床,直接将窗户一摔——只见刚才还在欢悦地享受着难得“雨水浴”的玻璃窗,在被我施以“家暴”之后,瞬间“吱呀”痛苦地惨叫了一声,乖乖地回到了它原本应该在的位置。在关完窗的一刹那,我的耳朵顿时感觉清净了很多。 再次翻身回床上睡觉,虽然没有了烦人吵杂的雨滴声,但是我却怎么也无法睡着了。于是我便索性不再睡觉了,立刻坐起了身子,随便找了在身边的几件衣服,穿上,下床。 可能是我下床的姿势不对或运气不好的原因,在下床的时候,我的右脚突然间绊到了在我右手边有一人半高的书堆,于是书堆便像多米诺骨牌一样,一本本,一层层地倒伏开来,四散零落。 天哪,我都干了些什么!我被惊呆了。我立刻懊悔地扑到地上去,欲哭无泪地整理着我那像久旱的麦茬一样倒伏着的书籍与笔记——希望它们都平安无事吧。 时光飞逝。转眼间,我已经整理完将近全部的书籍。就差一本了,我自己给我自己打气道。正当我拿起最后一本书,打算将它放回时——我的手不由自主地在空中停住了。 我看向了那本笔记。 在笔记封皮上的字迹经过岁月的侵蚀,早已不甚清晰,以至于我将眼睛眯成一条缝才能看清楚。只见上面赫然用有些稚气的字迹写着:The English note。 我小心翼翼地翻开了略微有些发黄的笔记。第一页就是一只翼展上刻有“English”的威武雄壮的龙在向它面前一位全副武装的骑士,喷出炽热火焰的画面。虽然那只龙的火焰很旺盛,很有攻击力,但是那骑士也不甘示弱,硬是踏着火焰的余热,用盾牌顶在前面步步逼近。可爱而又简约的铅笔画立刻吸引了我的兴趣,于是我便饶有兴致的翻到了下一页。 首先跳入眼帘的是一头正在坐在地上休息的大象,与一只可怜的被坐在在大象之下的一只小小的蚂蚁。而在蚂蚁之处则有一个对话框,其中包含着三个像是惨叫一般的字母“Aur”。仔细向下审视,在下面所记的单词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是restaurant。 原本因下雨天而布满内心的乌云忽然被阅读的快乐一扫而光,道道阳光透射入了内心,使之变得亮堂了起来。我会心一笑,然后用手慢慢地翻到了下一页。 一条条在过去被遗忘的记忆,一条条地映入了我闪烁着求知欲的眼眸中,一条条地再次沉入了我的脑海中。此时的英语笔记本,就像老旧的电影放映机一样,不断地回放着我以前儿时生活中,英语学习中的点点滴滴。再次回味,就好像毛笔细嚼文墨一样,满口生香。 光阴似箭。当我意兴未尽合上笔记本的时候,夜幕渐渐落下,夜色渐渐镀上了天空。我站了起来,拍了拍我膝盖上的尘土,打开了窗户。外面依然是雨打芭蕉声。虽然外面依然下着雨,但是我的心,去再也不似以前那样烦躁了。 伏尔泰有言:“读一本旧书,就好似与老友重逢。”重新再读自己过去所记的英语笔记,收获的不仅是知识,而且还有那一点深藏于其中的感动。既然上天给我这一个重逢的机会,那么我就一定要倍加珍惜,倍加回报! 铭刻那角落中的墨香,携一缕快乐,伴我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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