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让论
豫让论
作者:方孝孺 朝代:明代
士君子立身事主,既名知己,则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于未形,保治于未然,俾身全而主安。生为名臣,死为上鬼,垂光百世,照耀简策,斯为美也。苟遇知己,不能扶危为未乱之先,而乃捐躯殒命于既败之后;钓名沽誉,眩世骇俗,由君子观之,皆所不取也。
盖尝因而论之:豫让臣事智伯,及赵襄子杀智伯,让为之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义士也。呜呼!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何也?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谓非忠可乎?及观其斩衣三跃,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让应曰:“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即此而论,让馀徐憾矣。
段规之事韩康,任章之事魏献,未闻以国士待之也;而规也章也,力劝其主从智伯之请,与之地以骄其志,而速其亡也 。郄疵之事智伯,亦未尝以国士待之也;而疵能察韩、魏之情以谏智伯。虽不用其言以至灭亡,而疵之智谋忠告,已无愧于心也。
让既自谓智伯待以国士矣,国士——济国之士也。当伯请地无厌之日,纵欲荒暴之时,为让者正宜陈力就列,谆谆然而告之曰:“诸侯大夫各安分地,无相侵夺,古之制也。今无故而取地于人,人不与,而吾之忿心必生;与之,则吾之骄心以起。忿必争,争必败;骄必傲,傲必亡”。谆切恳至,谏不从,再谏之,再谏不从,三谏之。三谏不从,移其伏剑之死,死于是日。伯虽顽冥不灵,感其至诚,庶几复悟。和韩、魏,释赵围,保全智宗,守其祭祀。若然,则让虽死犹生也,岂不胜于斩衣而死乎?让于此时,曾无一语开悟主心,视伯之危亡,犹越人视秦人之肥瘠也。袖手旁观,坐待成败,国士之报,曾若是乎?智伯既死,而乃不胜血气之悻悻,甘自附于刺客之流。何足道哉,何足道哉!
虽然,以国士而论,豫让固不足以当矣;彼朝为仇敌,暮为君臣,腆然而自得者,又让之罪人也。噫!
臣事:以为臣的道理和本分来事奉。
智伯:春秋时晋卿。亦作知伯。名智瑶,亦作知瑶。
赵襄子杀智伯:赵襄子:春秋时晋大夫,名赵无恤,晋的执政大臣。晋定公时(公元前—前),赵、魏、韩、智氏、范氏、中行氏等六家贵族,基本上分割肢解了晋公室,同时六家之间的争夺也很激烈。公元前年,范昭子(范吉射)和中行文子(荀寅)失败后逃离晋国,其地为赵、韩、魏及智伯瓜分。公元前年,智伯联合韩、魏攻赵。赵襄子接受谋臣张孟谈的建议固守晋阳。智伯和韩、魏联合围攻了三年多,无法攻下。赵襄子派张孟谈潜出城,对韩宣子、魏献子说明赵亡之后,智氏必灭韩、魏的利害关系。韩、魏考虑到自身的利益,与赵联合,一举消灭智氏,杀死智伯。
烈烈:形容显著貌。
愚夫愚妇:泛指普通老百姓。
处死之道:处理死的方式、方法。
愧:使动用法,使之惭愧。
中行氏:中行为复姓,春秋时晋侯作三行川御敌,荀林父将中行,后遂以为姓。此指晋卿荀寅,晋顷公时为下卿,后奔齐,卒谥文。
“中行氏以众人待我”四句:中行氏把我看作一般人,我就以一般人的身份为他做事;智伯把我当作济国之士,我就以济国之士的作为来回报他。
段规:战国时韩人。
韩康:韩康子。智伯索地于韩康子,段规劝给予,以骄其志,俟后收拾之。
任章:春秋战国时魏国人,曾为灭晋出谋划策。
魏献:春秋战国时晋国的卿,名魏驹,一称桓子。智伯索地于魏桓子,桓子不与,任章规劝给之以骄其志,俟后图之。
郄疵之事智伯:郄疵:春秋战国时晋人。据载,智伯率魏之兵围攻赵国,郄疵劝智伯说,从韩魏攻赵,赵亡,灾难必及韩魏,韩魏必反。智伯不听。事见《战国策·赵策一》。
请地:要求割地。
无厌:没有满足。
宜:应该。
陈力就列:谓在自己所任职位上格尽职守。
谆谆然:形容忠诚恳切貌。
再:二次。
伏剑:以剑自刎。
顽冥不灵:谓愚钝无知。
庶几:犹或许,也许。
斩衣而死:赵襄子出外,豫让暗伏桥下,谋刺赵襄子,没有成功。被捕后,求得赵襄子衣服,“拔剑三跃,呼天击之”,然后自杀。
开悟:开导以使醒悟。
肥瘠:即胖瘦。因古时秦国与越国相距甚远,故谓。
曾:竟然。
若是:如此,像这样。
不胜:不克制。
血气:指感情。
悻(xìng)悻:形容刚惶自傲貌。
虽然:即使如此。
固:原本。
当:充当,担任。
腆(tiǎn)然:形容厚颜貌。
自得:自己感到得意。▲
赏析
这是方孝孺的创作的一篇论史散文。文章标新立异,从传统儒家思想出发,对豫让进行了批评。这篇散文旨在说明不能“扶危于未乱,而捐躯于既败者,不足以当国士”的道理。
方孝孺对豫让的评论,则别有卓见,既深于司马迁的认识,又无矫枉过正之偏颇。他认为,真正的忠臣烈士应以国家的利益为重,具有改治远见,敢于犯颜直谏,防患未然;而不应计较个人恩怨,或在祸患发生之后,凭血气之勇,怀死名之义,以沽名钓誉。据实说理,剖析透彻,评论抑扬得体,颇有见地,文章层层深人,具有很强的逻辑性。
首段提出“士君子立身事主”的准则,以为中心论点而提拿全文:“当竭尽智谋,忠告善道,销患子未形,保治子未然,仰身全而主安。”这就是说,真正的忠臣烈士,应当竭尽自已的智谋,向君主提出忠直的劝告和好的方略,把祸患消灭在未形成之时,把动乱的因未消灭在萌芽之时。否则,“不能扶危于未乱之先,而乃捐躯须命于既致之后,钓名沽誉,眩世炫俗。”则为君子所不取。
第二段,联系豫让立身事主的言行,加以分析评论。运用故转故纵手法,先肯定豫让为智伯报仇,“声名烈烈,虽愚夫愚妇,莫不知其为忠臣文士也”。然后提出异议:“让之死固忠矣,惜乎处死之道有未忠者存焉!”意即豫让的死确乎是忠诚的表现,可惜他对待死的方法还存在不忠的成分。何以证之,一是他自我摧残和自杀的动机是为了自已名垂后世,而不是为国为民——“观其漆身吞炭,谓其友曰:‘凡吾所为者极难,将以愧天下后世之为人臣而怀二心者也!’”二是缺乏以天下为己任的胸怀,立身事主皆从个人恩怨出发,但求取于等价,而缺乏自我牺牲精神,当赵襄子责以“不死于中行氏,而独死于智伯”时,豫让则颇为自是地争辩:“中行氏以众人待我,我故以众人报之,智伯以国士待我,我故以国士报之。”基于以上两点,方孝孺发出了“让有余憾”的感慨。方孝孺通过豫让的言行以窥见其灵魂,认识达于深层而胜过司马迁一筹,文章贵乎“发前人之所未发”。这正是《豫让论》难能可贵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