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夭

2022-05-02 加入收藏 阅读 打印 来源:互联网  共有条评论

桃夭
作者:佚名  朝代:先秦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艺术特色

  各章的前两句,是全诗的兴句,分别以桃树的枝、花、叶、实比兴男女盛年,及时嫁娶。清姚际恒《诗经通论》:“桃花色最艳,故以喻女子,开千古词赋咏美人之祖。”这种意象被后世的诗人反复使用。诗中运用重章迭句,反复赞咏,更与新婚时的气氛相融合,与新婚夫妇美满的生活相映衬,既体现了歌谣的风格,又体现了农村的物侯特征。《文心雕龙》:“故‘灼灼’状桃花之鲜,‘依依’尽杨柳之貌,‘杲杲’为日出之容,……”总之,这首诗虽然并不长,但有它独特的个性,并且体现了先民社会特有的那些礼俗和风情,给后世的文学创作以营养。

赏析

  这是一首祝贺年青姑娘出嫁的诗。据《周礼》云:“仲春,令会男女。”周代一般在春光明媚桃花盛开的时候姑娘出嫁,故诗人以桃花起兴,为新娘唱了一首赞歌。旧说如《毛序》等以为与后妃君王有关,为今人所不取。

  全诗分为三章。

  第一章以鲜艳的桃花比喻新娘的年青娇媚。人们常说:第一个用花比美人的是天才,第二个用花比美人的是庸才,第三个用花比美人的是蠢才。《诗经》是中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所以说这里是第一个用花来比美人,并不为过。自此以后用花、特别是用桃花来比美人的层出不穷,如魏·阮籍《咏怀·昔日繁华子》:“夭夭桃李花,灼灼有辉光。”唐·崔护《题都城南庄》:“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他们皆各有特色,自然不能贬之为庸才、蠢才,但他们无不受到《诗经》这首诗的影响,只不过影响有大小,运用有巧妙而已。这里所写的是鲜嫩的桃花,纷纷绽蕊,而经过打扮的新嫁娘此刻既兴奋又羞涩,两颊飞红,真有人面桃花,两相辉映的韵味。诗中既写景又写人,情景交融,烘托了一股欢乐热烈的气氛。这种场面,即使在今天还能在农村的婚礼上看到。

  第二章则是表示对婚后的祝愿。桃花开后,自然结果。诗人说它的果子结得又肥又大,此乃象征着新娘早生贵子,养个白白胖胖的娃娃。

  第三章以桃叶的茂盛祝愿新娘家庭的兴旺发达。以桃树枝头的累累硕果和桃树枝叶的茂密成荫,来象征新嫁娘婚后生活的美满幸福,真是最美的比喻,最好的颂辞。朱熹《诗集传》认为每一章都是用的“兴”,固然有理,然细玩诗意,确是兴中有比,比兴兼用。

  全诗三章,每章都先以桃起兴,继以花、果、叶兼作比喻,极有层次:由花开到结果,再由果落到叶盛;所喻诗意也渐次变化,与桃花的生长相适应,自然浑成,融为一体。

  诗人在歌咏桃花之后,更以当时的口语,道出贺辞。第一章云:“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也就是说这位姑娘要出嫁,和和美美成个家。第二、三章因为押韵关系,改为“家室”和“家人”,其实含义很少区别。古礼男以女为室,女以男为家,男女结合才组成家庭。女子出嫁,是组成家庭的开始。朱熹《诗集传》释云:“宜者,和顺之意。室谓夫妇所居,家谓一门之内。”实际上是说新婚夫妇的小家为室,而与父母等共处为家。今以现代语释为家庭,更易为一般读者所了解。

  此篇语言极为优美,又极为精炼。不仅巧妙地将“室家”变化为各种倒文和同义词,而且反覆用一“宜”字。一个“宜”字,揭示了新嫁娘与家人和睦相处的美好品德,也写出了她的美好品德给新建的家庭注入新鲜的血液,带来和谐欢乐的气氛。这个“宜”字,掷地有声,简直没有一个字可以代替。

  对《国风·周南·桃夭》一诗的主旨,也有人提出了新的说法,认为这首诗是先民进行驱鬼祭祀时的唱词,其内容是驱赶鬼神,使之回到归处,并祈求它赐福人间亲人。▲

创作背景

  关于此诗的背景,《毛诗序》以为与后妃君王有关。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对这种观点进行了驳斥,认为“此皆迂论难通,不足以发诗意也”。现代学者一般不取《毛诗序》的观点,而认为这是一首祝贺年青姑娘出嫁的诗。也有人提出了新的说法,认为这首诗是先民进行驱鬼祭祀时的唱词,其内容是驱赶鬼神,使之回到归处,并祈求它赐福人间亲人。

亦称无名氏,是指身份不明或者尚未了解姓名的人。源于古代或民间、不知由谁创作的文学、音乐作品会以佚名为作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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