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司马谏议书

2022-05-05 加入收藏 阅读 打印 来源:网友投稿  共有条评论

答司马谏议书
作者:王安石  朝代:宋代
  某启:昨日蒙教,窃以为与君实游处相好之日久,而议事每不合,所操之术多异故也。虽欲强聒,终必不蒙见察,故略上报,不复一一自辨。重念蒙君实视遇厚,于反覆不宜卤莽,故今具道所以,冀君实或见恕也。
  盖儒者所争,尤在于名实,名实已明,而天下之理得矣。今君实所以见教者,以为侵官、生事、征利、拒谏,以致天下怨谤也。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举先王之政,以兴利除弊,不为生事;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辟邪说,难壬人,不为拒谏。至于怨诽之多,则固前知其如此也。
  人习于苟且非一日,士大夫多以不恤国事、同俗自媚于众为善,上乃欲变此,而某不量敌之众寡,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如君实责我以在位久,未能助上大有为,以膏泽斯民,则某知罪矣;如曰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
  无由会晤,不任区区向往之至!

  答书写到这里,似乎话已说尽。作者却欲擒故纵,先让开一步,说如果对方是责备自己在位日久,没有能帮助皇帝干出一番大事,施惠于民,那么自己是知罪的。这虽非本篇正意,却是由衷之言。紧接着又反转过去,正面表明态度:“如日今日当一切不事事,守前所为而已,则非某之所敢知。”委婉的口吻中蕴含着锐利的锋芒,一语点破以司马光为代表的保守派的思想实质,直刺对方要害,使其原形毕露,无言以对。

  这篇短信笔力精锐,文字简洁而富有说服力,语气委婉而严正,既不伤害私人的友谊,也不向反对的意见妥协。作者的修辞和逻辑推理是根据对具体的人、具体的场合,运用了反驳、引导、对比、证明、启发、类推等方法,由近及远、由远及近、层层逼进进行的,它是驳念性政论文的典范之作。

  这篇文章有三个写作特点。

  第一个特点,作为书信体议论文首要特点是行文简洁、结构严谨、没有枝蔓,全文除开头和结尾段用几句酬答的礼貌语言以外,紧紧扣住保守派几个主要论点进行驳斥,只驳论点不涉及其它事情,结构非常严谨,驳斥时针对其要害,言简意明,使文章短小精悍。

  第二个特点,论证方法多样。本文的论证方式是驳论,其反驳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第一直接反驳,如为天下理财,不为征利。第二个举出根据进行反驳,如“某则以谓受命于人主,议法度而修之于朝廷,以授之于有司,不为侵官”,这里就举出了有利的根据,说明不是自己独出心裁,而是受命于皇帝,是朝廷议过的法度,指出这不是我个人的行为,而是合理合法的。第三举出史实进行反驳,举出历史的事实来进行反驳,如“盘庚之迁,胥怨者民也,非特朝廷士大夫而已。盘庚不为怨者故改其度,度义而后动,是而不见可悔故也”。这里以历史上曾有过的如何对待怨诽的事实为表率,表示自己不以流言蜚语而动,既委婉地反驳了怨诽之多的责备,又表达了自己变法的坚强决心。整个反驳是明确而有力的,言简意赅。

  第三个特点,是气势磅礴,寓刚于柔。全文所以有压倒论敌的浩然正气有几个方面的特点,第一立足于理,理足则气势。二,擅于排比,连用排比驳斥对方,则势如破竹,无可阻挡。第三,擅用反语,如欲出力助上以抗之,则众何为而不汹汹然?气盛言怡,铿锵有力,虽则全文傲岸之气,愤然涌出,强调坚持改革的决心不可逆转,但语气相当委婉,柔中有刚,如比如说详细的说明自己这样做的理由,您或许能原谅我,结尾又说您批评未能帮皇上大有作为,那我知罪了,但让我什么也不要做,墨守常规就行,那我是不敢领教的。这样做一方面照顾多年交往的友谊,一方面坚持原则,寸步不让,全力维护变法的正义立场。▲

创作背景

  熙宁元年(1068年),新即位的宋神宗问王安石:“当今治国之道,当以何为先?”王安石答:“以择术为始。”熙宁二年,宋神宗问王安石:“不知卿所施设,以何为先?”王安石答:“变风俗,立法度,方今所急也。凡欲美风俗,在长君子,消小人,以礼义廉耻由君子出故也……”

  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王安石开始推行新法,采取一系列改革措施。翰林学士范镇认为实行“青苗法”是变富人之多取而少取之,然“少取与多取,犹五十步与百步”,七八月间范纯仁上书皇上,公开指责安石“掊克财利”,舍“尧舜知人安民之道”,御史中丞吕诲上书劾王安石巧诈,说他:“置诸宰辅,天下必受其祸”。一次宋神宗和文彦博讨论变法之事,神宗说:“更张法制,于士大夫诚多不悦,然与百姓何所不便?”文彦博说:“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

  第二年,司马光给王安石写了三封长信——《与(王)介甫书》责难王安石“财利不以委三司而自治之,更立制置三司条例司”,“又置提举常平广惠仓使者”,“今介甫为政,尽变更祖宗旧法,先者后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毁灭之,弃者取之,矻矻焉穷日力,继之以夜不得息。……”,“今介甫为政,首建制置条例司,大讲财利之事,又命薛向行均输法于江,淮,欲尽夺商贾之利,又分遣使者散青苗钱于天下而收其息,使人愁痛,父子不相见,兄弟妻子离散。……”,“或所见小异,微言新令之便者,介甫辄艴然加怒,或诟骂以辱之,或言于上而逐之,不待其辞之毕也。明主宽容如此,而介甫拒谏乃尔,无乃不足于恕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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