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的名言警句
1、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将握有压迫者的力量。2、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3、君主制国家中,只有内战而没有革命。但是在专制国家中,却只有革命而没有内战。4、法律的制订是为了惩罚”
59、宽和的政体不是建立在偶然性的突发奇想的基础上,而是通过各派力量相互制衡,并经过审慎思考建立的,因而是规范的和稳定的。而专制政体却恰恰相反,它建立在偶然性之上,这个偶然性就是专制君主的不可捉摸、千变万化的意志和永不满足的情欲。
60、我从来没有什么连一个小时的阅读都无法驱散的忧愁。
61、如果你追踪机智,结果却会抓住愚蠢。
62、政治是一把磨钝了的挫刀,他挫着挫着,慢慢地达到它的目的。
63、高尚之人不经商,经商之人不高尚。
64、在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下,很少人追求俭朴。那些被安逸和享乐所腐化的人们是不会喜欢过俭朴生活的。那些羡慕或赞赏别人的奢华的人,也是不会喜爱俭朴的。
65、当我们和他人交谈时,要特别留意,因为这时正是人家对我们“评价”的时候。
66、能将自己的生命寄托在他人记忆中,生命仿佛就加长了一些。
67、有些民族很变态,对它和善宽容,它反而感觉自己有理,感到对它进行宽容的国家容易欺负;如果对它进行报复,让它也饱受巨大灾难,它反而会对那个国家友好。对于这样没有廉耻之心、忘恩负义的变态国家除了报复之外,没有别的更好的手段。
68、礼貌使有礼貌的人喜悦,也使那些受到人家礼貌相待的人们喜悦。
69、专制政治的原理就是恐怖。
70、教育应当是提高人的心智,而专制国家的教育则降低人的心智。甚至对那些处在指挥地位的人,奴隶性教育也是有好处的,因为在那里没有当暴君而同时不当奴隶的。绝对的服从,意味着服从者是愚蠢的,甚至连发命令的人也是愚蠢的,因为他无须思想,怀疑或推理,只要表示一下自已服从的意愿就行。
71、衡量一个人的真正品格,是看他在知道没有人会发觉的时候做什么。
72、平等的真精神的含义并不是每个人都当指挥或是都不受指挥,而是我们服从或指挥同我们平等的人们。
73、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亘古不变的经验。防止滥用权力的方法,就是以权力约束权力。
74、一个已被奢华腐蚀了的灵魂,是充满千百种欲望的。为了实现自己的欲望,不惜与法律为敌。
75、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以权力约束权力。
76、能将自己的生命寄托在他人的记忆中,生命仿佛就加长了一些;光荣是我们获得的新生命,其可珍贵,实不下于天赋的生命。
77、一个人想要在这世界上成功,他必须表现的象个傻瓜,却很聪明。
78、一般人赞许的往往是平庸人。对于平庸人,人们很乐于济助;对于有才智的人,人们以有所剥夺为快。后者成为忌妒的对象,人们对他毫不原谅;可是为了前者利益,人们不惜一切给以支援,他受人们虚荣心的拥护。
79、一切有权利的人都会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从事物的性质来看,要防止权力被滥用,那只有以权力制约权力。
80、大自然者既然在人间造成不同程度的强弱,也常用破釜沉舟的斗争,使弱者不亚于强者。
81、变坏的绝不是新生的一代,只有在年长的人已经腐化之后,他们才会败坏下去。
82、在民法慈母般的眼神中,每个人就是整个国家。
83、品德是与自由密切联系的,但是当自由发展到极致时,就会变成极端的奴役。
84、让我们把不名誉作为刑罚最重的部分吧!
85、我见过一些人,德行美好,而态度自然,使人们感觉到他们身怀美德,因为他们恪尽天职,毫不勉强,一切表现,如出本能。他们决不至于长篇大论,指出自己稀世的优点,因为他们自己仿佛根本不知道有这回事。
86、人口越多,人口比例越稠密,人民的欲望就越多,人民的虚荣心便越强。越是在人口众多、大多数人之间彼此不认识的社会中,人们出乎其类、拔乎其萃的欲望也就越强烈。人们都想证明自己比别人优秀,以获取别人的尊敬。尊敬也是一个有限的资源,每个人都想获得别人尊敬,结果所有的人都无法获得。
87、法和一切存在物的关系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讲,法是由事物的本性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也就是事物之间的内在规律。从这种意义上说,广义的法律指的就是规律。所有存在物都有它们自己的法律。上帝有他的法律,神有他们的法律,动物有它们的法律,人也有自己的法律。
88、啊!夸奖的话,出于自己口中,那是多么乏味!
孟德斯鸠简介
孟德斯鸠(Montesquieu,1689年1月18日—1755年2月10日),法国伟大的启蒙思想家、法学家,也是近代欧洲国家比较早的系统研究古代东方社会与法律文化的学者之一。他的著述虽然不多,但其影响却相当广泛,尤其是《论法的精神》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欧洲人对东方政治与法律文化的看法。其代表作有《波斯人信札》、《论法的精神》等。孟德斯鸠是一位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在学术上取得了巨大成就,得到了很高的荣誉。曾被选为波尔多科学院院士、法国科学院院士、英国皇家学会会员、柏林皇家科学院院士。
1689年,孟德斯鸠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拉伯烈德庄园的贵族世家中。自幼受过良好教育。曾任律师、波尔多议会议长。
1707年,19岁时获法学学士学位,出任律师。1709年,第一次在巴黎游历。1714年,开始担任波尔多法院顾问。1716年,继承了波尔多法院院长(孟德斯鸠的祖父、伯父一直占有这个职务)职务,并获男爵封号。孟德斯鸠博学多才,对法学、史学、哲学和自然科学都有很深的造诣,曾经撰写过许多有关论文。
1721年孟德斯鸠化名“波尔·马多”发表了名著《波斯人信札》。这部书通过两个波斯人漫游法国的故事,揭露和抨击了封建社会的罪恶,用讽刺的笔调,勾画出法国上流社会中形形色色人物的嘴脸,如荒淫无耻的教士、夸夸其谈的沙龙绅士、傲慢无知的名门权贵、在政治舞台上穿针引线的荡妇等。书中还表达了对路易十四的憎恨,说法国比东方更专制。这部书受到了普遍欢迎。
1726年,孟德斯鸠出卖了世袭的波尔多法院院长职务,迁居巴黎,专心于写作和研究。漫游了欧洲许多国家,特别是在英国呆了两年多,考察了英国的政治制度,认真学习了早期启蒙思想家的著作,还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1728年起到奥、匈、意、德、荷、英等国作学术旅行,实地考察其社会政治制度和其它情况。1731年回国后专门从事著述。
1734年发表《罗马盛衰原因论》,利用古罗马的历史资料来阐明自己的政治主张。
1748年,孟德斯鸠最重要的也是影响最大的著作《论法的精神》发表。这是一部综合性的政治学著作。这部书受到极大的欢迎,两年中就印行了22版。孟德斯鸠反对神学,提倡科学,但又不是一个无神论者和唯物主义者,孟德斯鸠是一名自然神论者。孟德斯鸠最重要的贡献是对资产阶级的国家和法的学说作出了卓越贡献,孟德斯鸠在洛克分权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三权分立”学说;孟德斯鸠特别强调法的功能,孟德斯鸠认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法又分为自然法和人为法两类,自然法是人类社会建立以前就存在的规律,那时候人类处于平等状态;人为法又有政治法和民法等。孟德斯鸠提倡资产阶级的自由和平等,但同时又强调自由的实现要受法律的制约,政治自由并不是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孟德斯鸠说“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如果一个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为其他的人也同样会有这个权利。”其中还提出了“地理环境决定论”,认为气候对一个民族的性格、感情、道德、风俗等会产生巨大影响,认为土壤同居民性格之间,尤其同民族的政治制度之间有非常密切的联系,认为国家疆域的大小同国家政治制度有极密切的联系。